很早之前,品牌找明星代言是不被人们看好的,国内第一支明星代言的广告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三九胃泰,请来当时著名的艺术家李默然作为广告代言人,广告播出后,遭到了许多人的不满,因为人们认为作为具有较高名誉度的艺术家不应该参与这种商业性太强的形象代言,但是这支广告的实际效果却非常好,产品的销量蹭蹭地往上涨。从此之后,在国内,请来当红明星作为品牌、产品的代言人成为了常用的营销方式。
广州盛龙传媒有限公司认为,明星代言确实为品牌营销带来了绝佳的效果,当然,有优势也有缺点,
机遇与风险并存,请明星代言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首先,明星身价高代言费不菲,请明星就意味着要花大价钱,如果请明星的费用超出企业自身承受能力,一旦销售达不到预期效果就有一定的风险。
其次,大部分的明星还是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品行还是非常端正的,但偶尔也有个别明星有丑闻、
违法行为等导致名誉受损拖累代言的品牌,这也有一定的风险。
最后,从长远来看,明星代言只是一种广告行为,企业不能全都压在明星身上,自己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要高,如果企业请了明星后就觉得万事大吉了,放松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管理,放低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要求,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但即使如此,明星带来的产品销售效果的提升是非常显著的,这对于品牌来说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
总之,明星代言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手段,品牌不可能因为其风险因小失大。其实只要选对代言人,就能够减少风险,最大化发挥出名人的优势,带来更加可观的收益。